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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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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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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 | 2011年安徽省特岗教师招考公告 | 江西 | 2011年江西省特岗教师招考公告 |
黑龙江 | 2011年黑龙江省特岗教师招考公告 | 贵州 | 2011年贵州特岗教师招考公告 |
甘肃 | 2011年甘肃特岗教师招考公告 | 青海 | 2011年青海特岗教师招考公告 |
河北 | 2011年河北省特岗教师招考公告 | 湖北 | 2011年湖北省特岗教师招考公告 |
山西 | 2011山西招考1832名特岗教师公告 | 吉林 | 2011年吉林特岗教师招考公告 |
河南 | 2011年河南省特岗教师招考公告 | 陕西 | 2011年陕西特岗教师招考公告 |
新疆 | 2011年新疆特岗教师招考公告 | 四川 | 2011年四川招考3008名特岗教师公告 |
重庆 | 2011年重庆特岗教师招考公告 | 内蒙 | 2011年内蒙古特岗教师招考公告 |
广西 | 2011年广西省特岗教师招考公告 | 云南 | 2011年云南特岗教师招考公告 |
湖南 | 2011湖南招考5213名特岗教师公告 | 宁夏 | 2011年宁夏特岗教师招考公告 |
海南 | 2011年海南特岗教师招考公告 |
(一)招聘对象:
①以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为主,可招少量应届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
②取得教师资格,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年龄在30岁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
③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
④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
(二)招聘对象具备的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为人师表,志愿服务农村基层教育;
2、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服务岗位要求(应聘初中教师的学历要求原则上为本科及以上,所学专业与申请服务的岗位学科一致或相近);
3、身体条件。身体条件符合《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要求,并能适应设岗地区工作、生活环境条件。
2.特岗教师报考时间及到岗时间各地招聘工作应在4月份启动实施,7月底前务必完成招聘工作,确保新录用特岗教师秋季开学时上岗。
3.特岗教师的服务期限和实施范围特设岗位教师聘期3年。
国家特岗计划实施范围:山西、内蒙古、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宁夏、新疆、青海省、河北、吉林、黑龙江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4. 特岗教师可享受的保障政策1.为吸引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按照“自愿报名、择优选拔”的原则,对具备以下条件的报名者在面试成绩中给予适当加分:⑴少数民族学生加2分;⑵省级优秀毕业生、省级及以上“三好生”加4分,校级“三好生”加2分; 同时具备以上几个加分条件的学生,可以累计加分,最高加分不得超过6分;
2.特设岗位教师在聘期内,由县级有关部门对其进行跟踪评估。对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给予表彰;对工作不扎实、不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改正;对不履行合同要求的义务,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在教师岗位继续工作的,应解除协议。
3.各设岗县(市)和学校,要为特设岗位教师提供必要的周转房,方便教师的工作和生活。
4.特设岗位教师享受国家《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规定的有关优惠政策。
5.“特岗计划”的实施可与“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相结合。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特设岗位教师,可按规定推荐免试攻读教育硕士。特设岗位教师3年聘期视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要求的3年基层教学实践。
6.特设岗位教师3年聘期结束后,对考核合格,自愿留在本地学校的,经县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县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批准,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上编制、核定工资基金等手续,并分别报省、市(州)人事、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同时将其工资发放纳入当地财政负担范围,保证其享受当地教师同等待遇。
今后各市、县(市、区)、乡镇学校教师岗位空缺需补充人员时,要优先聘用聘期已满、考核合格的特设岗位教师。 各地区在实施特岗计划的同时,要研究制定具体可行的办法,加大创新农村教师补充机制的工作力度,并大力推进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积极稳妥地处理好代课人员问题。
5.特岗教师的户口管理及待遇:户档管理
聘任期间,特设岗位教师的户口和档案的管理,由省级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档案关系原则上统一转至工作学校所在地。
待遇(补贴和保险)
特设岗位教师聘任期间,执行国家统一工资制度和标准。中央财政按人均年20540元标准拨付。凡特设岗位教师工资年收入水平高于20540元,高出部分由地方政府承担工资支出。
文章来源:华图网校网络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