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润表,是指反映小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的会计报表。费用应当按照功能分类,分为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支出、销售费用、财务费用和管理费用等。
(一)利润表的内容
利润表主要反映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主营业务利润,主营业务收入减去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即为主营业务利润。
2.营业利润,主营业务利润加上其他业务收入、投资收益减去其他业务支出、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即为营业利润。
3.利润总额,营业利润加上营业外收入,减去营业外支出,即为利润总额。
4.净利润,利润总额减去所得税费用,即为净利润。
(二)利润表的作用
通过利润表,可以反映企业一定会计期间的收入实现情况,如实现的营业收入有多少、实现的投资收益有多少、实现的营业外收入有多少;可以反映一定会计期间的费用耗费情况,如耗费的营业成本、营业税费、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外支出等金额;可以反映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成果,即净利润的实现情况,据以判断资本保值、增值情况等。
将利润表中的信息与资产负债表中的信息相结合,还可以提供进行财务分析的基本资料,如将赊销收入净额与应收账款平均余额进行比较,计算出应收账款周转率;将销货成本与存货平均余额进行比较,计算出存货周转率;将净利润与资产总额进行比较,计算出资产收益率等,可以表现企业资金周转情况以及企业的盈利能力和水平,便于报表使用者判断企业未来的发展趋势,作出经济决策。
(三)利润表的结构
常见的利润表结构主要有单步式和多步式两种。在我国,企业利润表采用的基本上是多步式结构,即通过对当期的收入、费用、支出项目按性质加以归类,按利润形成的主要环节列示一些中间性利润指标,分步计算当期净损益。
利润表至少应当单独列示反映下列信息的项目:
1.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2.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和其他业务支出;
3.销售费用;
4.财务费用;
5.管理费用;
6.所得税费用;
7.净利润。
此外,为了使报表使用者通过比较不同期间利润的实现情况,判断企业经营成果的未来发展趋势,企业需要提供比较利润表,因此利润表各项目再分为“本期金额”和“上期金额”两栏分别填列。
文章来源:中华会计网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