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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从业资格有新规

来源:中华会计网校 时间:2013-10-11

证书6年定期更换
1月5日,市财政局召开全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工作座谈会。与会人员就如何贯彻落实财政部最新修订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进行了探讨。
新《办法》从今年7月1日起施行,新《办法》明确了会计从业资格实行无纸化考试,取消了免试规定,简化了证书领取和调转登记程序,取消了证书注册登记制度,引入了学分制继续教育管理模式,简化了持证人员信息变更手续,增加了证书遗失、毁损补发的规定,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实行6年定期换证制度。
新《办法》明确了持证人员相关法律责任。持证人员不参加继续教育或参加继续教育未取得规定学分的,未办理调转登记和信息变更的,由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责令其限期改正。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实施会计从业资格管理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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