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实行估价师资格考试与估价师执业分离制度,全国土地估价师考试是国家统一组织的从事土地估价职业的资格考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所应具备的土地估价专业知识和执业能力。参加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是取得估价师资格的唯一途径。土地估价师经过执业登记后可在土地估价报告上签字,承担法律责任。2007年1月1日起施行新的《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管理办法》,办法规定: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每年第三季度举行一次,统一考试大纲并统一命题。
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报名参加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
(一)取得大专学历且从事相关工作满两年;
(二)取得本科学历且从事相关工作满一年;
(三)取得博士学位、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
不具备前款第(一)、(二)、(三)项规定国家承认的学历或学位要求,但具有国家认可的中级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
考试科目包括:《土地管理基础与法规》、《土地估价理论与方法》、《土地估价实务基础》、《土地估价案例与报告》、《土地估价相关知识》五科,全部实行闭卷考试。报考人员自主选择报考科目的种类和数目,各科考试成绩在三个连续考试年度内有效。
土地估价师登记制度
土地估价师实行注册登记制度,有效期一般为五年。有效期满,持证者要按规定主动到省级以上土地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注册登记,换发证书。
凡脱离土地估价工作三年以上或其他原因不具备土地估价师资格的,不能给予重新注册登记,其所取得的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自动失效。